大葉大學「大葉講座」實施要點
1.為拓展本校通識教育之廣度與深度,達成「健全學生全人格之素養,並促進其智慧之增長」的教學目標,依本校通識教育架構設置「大葉講座」。
為維持講座之品質,訂定大葉大學「大葉講座」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3.
「大葉講座」由本校校長主持,通識教育中心置召集人,負責規劃、整合、執行與講座相關之業務,
並置教學助理若干人,協助教學庶務、活動帶領、出入場控制等。
4.
「大葉講座」邀請國內外大師、專家學者、社會賢達等,以詮釋通識教育內涵及拓展學生視野為主軸進行演講。
講座課程應有完整之課程規劃(包括議題擬定、講員邀請、師生與談人遴選等)與本校經費支援。
5.
「大葉講座」為通識延伸課程之選修科目,每學期固定舉辦。學生於2年內(不含休學期間)如期參與8次「大葉講座」,並每場次撰寫至少150字心得報告;成績最後以P(通過)計分,通過後取得1學分。
學生最多可以取得「大葉講座」2學分,多修者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6.
學生在「大葉講座」活動開始前,於入口處取得空白學習心得單,並在現場撰寫之,於活動現場交回主辦單位作為認證依據,同時由主辦單位發給學生「活動參與證明」1張,學生應自行妥善保管該證明以便核對之需要。
認證方式以現場繳回主辦單位之學習心得單為主,學生在活動參與次數認知上若與主辦單位資料有出入,學生可以提供自行保管的「活動參與證明」加以比對。學生於參加「大葉講座」活動後三週內,
必須上網登錄參與「大葉講座」紀錄,未依規定辦理者,活動不予採計。學生完成8次講座規定者,
該學期末由通識教育中心申請學分認證。
7.
本要點經中心課程委員會通過,並送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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