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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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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葉大學96學年度第2學期企業管理學系「畢業專題」修習規定
9703/11製
適用94學年度入學學生(即學號94開頭)
執行期間:96學年度第2學期至97學年度第1學期(2008/02~2009/01)
進行方式(擇一):1專題撰寫 2證照考試(相關規定如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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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專題撰寫
(一)規定
(1)大學部畢業專題每組1-3人,形成小組。
(2)每位專任教師指導人數上限為7人,專題組數上限為3組。
(3)每位兼任教師指導人數上限為3人,專題組數上限為1組。
2. 學生繳交專題指導申請書時,必須繳交專題題目及組員名單。
3. 96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前(撰寫專題者),每組學生必須繳交前三章。
(二)時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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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程 |
執 行 項 目 |
97 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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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助理發給學生『專題指導申請書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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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 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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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助理收齊『專題指導申請書』 |
97 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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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專題前三章給指導老師 |
97 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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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繳交本學期專題成績 |
97 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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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專題完稿2份給指導老師簽名確認後,再送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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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 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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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專題修改完畢繳交給指導老師 |
97 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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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題成果發表會 |
98 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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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繳交膠裝畢專完整本2本給系助理及指導教師1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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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證照考試認列標準
1 、證照等級分為A、B+、B、B-。
2、學生證照考試替代畢業專題撰寫合格標準,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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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級 |
認列標準 |
A
類 |
一張 |
B 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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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+
及 B+ 各一張 |
B +
及 B 各一張 |
B+ 及 B- 各一張 |
B
及
B
各一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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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測驗名稱若為證照考試科目之一,不得重覆認列。
例如:「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」為「證券商業務員」之考試科目,因此,取得「證券商業務員」
資格後,另一張證照,不得以「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」 認列,需再加考其他B+、 B或 B-級之
證照,如得認列畢業專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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